管理学院课堂教学质量标准

发布者:glxy发布时间:2025-09-08浏览次数:10

为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质量,落实学校教学质量监评中心要求,规范教学管理,强化教学过程监督,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发展,特制定本《课堂教学质量标准》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课堂教学应坚持“以学生发展为中心”的理念,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突出课程目标导向、课堂互动、知识体系构建与能力培养。教学活动应体现科学性、系统性、思政性与创新性,保障教学规范、过程可追溯、质量可评价。

二、教学准备标准

(一)教学文件完备

任课教师须在开课前完成以下材料:

1.课程大纲(含课程目标、知识结构、教学计划、教学方法与评价方式);

2.教学日历与学期进度计划;

3.教案、课件及相关课堂教学资源;

4.课程思政元素融入设计;

5.课程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。
上述材料须在学院教学平台或教学秘书处备案,实现可查可审。

(二)课堂条件准备

1.保障多媒体设备、软件系统、实验资源(如有)运行正常;

2.提前调试智慧教室、在线教学工具,确保课堂技术支持稳定。

三、课堂教学实施标准

(一)教学过程规范

1.准时到课、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,不得随意调停课;

2.教学内容与大纲一致,不得随意增减核心知识点;

3.课程节奏合理,知识点讲解系统、条理清晰;

4.课堂中应渗透专业伦理、行业规范及课程思政内容,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统一。

(二)教学方法与课堂互动

1.根据课程特点灵活运用讲授、讨论、案例分析、模拟演练、项目式学习等多元教学方法;

2.加强课堂互动,提高学生参与度,如提问、小组讨论、思维碰撞等;

3.鼓励使用信息化手段,如在线测验、实时反馈工具,提高学习效果;

4.对难点内容应进行重点讲解,循序渐进促进理解与应用。

(三)课堂管理与学习状态

1.教师应保持课堂秩序,确保教学环境安静有序;

2.关注学生学习状态,及时提醒学习松散、分心等现象;

3.课堂出勤情况须记录在案并纳入平时成绩管理;

4.对学习困难学生给予必要的课后指导与帮助。

四、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

(一)督导听课要求

1.学院督导对课堂教学进行随机听课,听课结果计入教师课堂质量评价;

2.督导评价指标包括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态度、课堂管理、思政融入、教学效果等;

3.听课评分不达标者须在两周内完成整改并接受复听。

(二)学生学习评价

1.每学期开展课程学生评价,覆盖教学风格、讲授清晰度、课堂互动、学习收获等;

2.学生评价结果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重要依据;

3.对学生评价偏低课程,学院将组织教师开展原因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。

(三)教学过程材料抽检

1.学院每学期对教师教案、课件、作业批改记录、课堂活动记录等文件进行抽检;

2.抽检不合格者需整改并在下一周期复核;

3.抽检结果纳入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优评先参考依据。

五、持续改进与保障机制

(一)教学反馈闭环

1.督导反馈、学生评价、同行评议、教师自评共同构成课堂质量评价体系;

2.各类评价结果需形成书面分析并存档,确保可追溯。

(二)问题整改与跟踪

1.对发现的问题需提出整改方案、落实责任人与整改期限;

2.学院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形成改进记录。

(三)教师发展支持

1.学院定期开展教学能力提升培训;

2.鼓励教师开展教改项目、课程创新、数字化教学探索;

3.支持青年教师参加试讲、听课与专业研修。

六、附则

本标准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全体任课教师须严格执行,教学督导与系部须定期检查落实情况,确保课堂教学质量持续提升。